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土壤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有关工作安排和省人大常委会2020年监督工作计划,8月上旬至下旬,省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常委会委员、环资委委员、环境资源专业代表小组成员组成执法检查组,朝阳宏达分四个阶段赴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西宁市、黄南藏族自治州、海东市开展《土壤污染防治法》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检查结果显示:全省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用地土壤环境整体清洁,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得到有效加强,历史遗留土壤污染环境风险得到管控。
据了解,按照国家“净土保卫战”工作部署,我省及时出台《青海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并按年度印发,有力有序推进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截至目前,全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已取得积极进展:2018年底,我省按要求高质量完成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目前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等工作正在稳步推进;加强重点企业土壤环境管理,强化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部门联合监管,发布第一批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监督土壤污染责任人、土地使用权人落实污染治理主体责任;强化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实行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全口径清单管理,持续深入开展涉镉等重金属污染源排查整治;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控,积极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大力推进农田残膜回收利用,回收残膜全部实现资源化利用;强化固体废物环境管理,深入开展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排查整治工作,非正规生活垃圾堆放点已全部完成整治销号。
2016年以来,我省已累计投入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7.9亿元,实施重点区域重金属污染防治、西宁市付家寨区域铬污染地下水风险管控、海南藏族自治州兴海县历史遗留铅锌尾渣治理、玉树藏族自治州曲麻莱大场金矿含氰废渣治理和牧草地土壤高背景值区域调查评估等项目,历史遗留铬污染场地、选矿废渣等土壤污染突出环境问题正在逐步得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