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1日,农业农村部发布《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3313号建议的答复》,朝阳宏达针对沈艳芬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大南方丘陵山区农业机械化研发投入,为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提供技术保障的建议”,经商财政部、市场监管总局、银保监会,作出答复。
丘陵山区农业机械化是我国农业机械化发展的*短板所在、也是巨大潜力所在。与平原地区一样,当前丘陵山区农业发展也面临用工难、用工贵问题,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促进农民增收脱贫,亟需强化问题导向,以新的思路、更大的力度、综合的措施统筹推进丘陵山区农业机械化提挡加速。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 院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国发〔2018〕42号)精神,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统筹规划和政策创设,不断提高丘陵山区农业机械化水平。
一是加大投入,破 解丘陵山区“无机可用”“无好机用”难题。组织调查发布全国优势特色农产品生产机械化技术及装备需求,重点瞄准丘陵山区农业机械化需求,利用好“智能农机装备”“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等专项,加大农机研发资金投入,积极研发适合国情、农民需要、先进适用的各类农机,特别是适应小农生产、丘陵山区作业的高效、绿色、智能型机械。加强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接,探索建立“企业+合作社+基地”的农机产品研发、生产、推广新模式,持续提升创新能力。鼓励有关省份优先足额满足丘陵山区市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需求,将当地特色作物发展急需的创新农机产品优先纳入新产品补贴试点,支持其开展补贴机具档次优化工作。支持开展机械选型、性能测试、试验示范,探索丘陵山区全程机械化技术模式和路线,并通过召开演示会、现场会、举办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加快示范推广和普及应用步伐。
二是改地适机,提高丘陵山区农机作业便利程度。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快修编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进一步明确田间道路、田块长度宽度与平整度等“宜机化”要求,扩展丘陵山区大中型农机运用空间,明确分省建设目标与保障措施,加强建设监理和验收评价。统筹中央和地方各类相关资金及社会资本积极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支持各类规模经营主体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在保护生态的前提下,对丘陵山区条件适合的连片土地进行宜机化整理,推动农田地块小并大、短并长、陡变平、弯变直和互联互通,切实改善农机通行和作业条件,提高农机适应性。
三是优化环境,培育新型农机服务主体。强化对各类农机企业和新型农机服务组织的扶持政策,优化注册登记手续,加大信贷投放,开展农机融资租赁和信贷担保业务,鼓励发展农机保险,引导各地重点培育一批有较大服务规模、有较完备的装备设施、有全程机械化服务能力的“农机合作社+综合农事服务中心”,示范带动丘陵山区新技术新机具应用和生产性的服务业发展。鼓励发展农机租赁服务,重点满足丘陵山区各类经营主体对集中使用频次不高的一些专用机具的租赁需求。通过农机社会化服务的大发展,辐射带动丘陵山区农业机械化作业水平的大提高。